基本案情:2022年10月,被告人梁某在祭祖过程中点燃蜡烛和线香,因燃烧的线香引燃周边落叶杂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65亩,其中林地面积163.6亩。案发后,梁某主动缴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8650.4元。案件审理期间,梁某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梁某对失火烧毁林地面积自行补植复绿。
裁判结果:法院依法判决梁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失火烧毁林地面积进行补植复绿,种植后于2024年10月、2025年4月分别完成一次抚育,逾期未履行应承担相关复绿费用;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5年5月,法院会同当地镇村干部对梁某补植情况开展回访,督促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目前补植复绿工作已实施完毕。
典型意义:环境资源犯罪不能止步于惩处,更要着眼于修复。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托“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和回访制度,将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保护者,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生态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