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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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文化公园
2022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那年的边防证
□陈胜远

这是一张2000年4月27日至2001年4月27日前往深圳,由平远县公安局办理的《边防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如上图)。

198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后来,国家为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的管理,在特区与内地之间设立具有相应管理设施的陆地管理线(俗称“二线关”)。1985年4月,笔者受平远县有关部门的指派,赴深圳文锦渡口岸,接受平远热柘乡的香港同胞叶先生捐赠给平远热柘卫生院的“日产丰田牌九座位工具车壹部”(原文)。首次来到威严的“国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边防检查站),但见旅客们纷纷下车,出示边防证等证件,接受武警战士的验证检查,验证无误后渐次通关,再登车经过用铁丝网修筑的两三公里长的管理线。我等初进特区的生人望而生畏。

边防证在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划定时间起止期限,根据各人工作事务或探亲需求,有的7天、有的3个月,最多是1年;边防证贴上本人大一吋照片,单独使用。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登场,后来边防证不再贴本人照片,而是在姓名栏的右侧边盖上“与身份证同时使用”的蓝色或红色方形印章。边防证的左侧边沿上,有裁成两半的“公安局通行证用章”字体,可见此证明还有另一半存根。

边防证是那个年代特区属性的证照产物,让人纠结,让人无奈。边防证耽误了不少人的务工、就业和生意。1988年冬,因为本人赴深圳边防证过期,而失去了已经谈好的稀土产品销售生意。

2005年,进入深圳特区的“边防证”完成了历史使命,退出了舞台,人们只需凭身份证即可进入特区,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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