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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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辆借用引纷争 巧用调解化矛盾
梅县区法院执结一起熟人之间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本报讯 (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何如诗 宋宇婷)日前,当事人陈某在梅县区法院当场收到赔偿款,一起涉熟人关系的返还原物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陈某与刘某是同镇村民,自小一起长大,平时来往密切。2022年10月,刘某因外出办事需要,向陈某借用其日常代步的摩托车,陈某出于多年情谊,爽快答应。不料刘某使用车辆期间因违法驾驶,导致摩托车被相关部门依法扣留,后因无法满足赎回条件,车辆始终未能取回。陈某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刘某返还车辆,刘某既未说明车辆被扣实情,也未提出赔偿方案,几年以来,始终以“再等等”“没办法”为由推诿。陈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梅县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借用的摩托车。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返还车辆,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取卷宗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是自幼相识的同镇邻里,若直接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查封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反而容易激化对立情绪,伤了多年的邻里情分。

“法官,不是我不想还,是摩托车被扣了拿不回来啊!”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刘某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当天,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双方结合车辆购买年限、折旧情况协商合理的赔偿金额,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双方诉求。

经过两轮背对背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刘某当场向陈某支付摩托车折价赔偿款。这起邻里纠纷,最终以当场赔付、握手言和的方式圆满解决,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系了双方多年的邻里情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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