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近日,兴宁市一市民袁某利用网络平台漏洞非法获利,最终因诈骗罪锒铛入狱。
据了解,在一次普通网购中,袁某发现某网购平台退货退款流程存在漏洞,便动起了歪心思。他先正常下单,快递在路上时选择拒收商品,接着申请大部分货款退款。一段时间后,袁某进入订单二次售后界面,隐瞒已经退还大部分款项的事实,以“未收到货”为由骗取商家补寄。不少商家被误导,再次将商品寄出。袁某仅凭几毛至几元钱,就获取价值数百甚至上千元的商品。
尝到甜头的袁某贪念越来越大,几乎每天都要下单两三次。然而天网恢恢,他的行为最终败露。经查,袁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的商品总价值达4万余元,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兴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兴宁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结合袁某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网购时合理用券或正常售后是消费者的权利,但隐瞒真相、骗取补发的行为则于法不容,心存侥幸终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