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时政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6版:时政
2026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为该市教育机构管理者开展专题工作培训
上好管理者开学“必修课”

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近日,兴宁市教育机构专题工作培训,在兴宁市齐昌中学举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为兴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及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开展专题讲座。

检察官围绕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态势,结合典型案例,逐一剖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及网络“隔空猥亵”等性侵害行为的边界与法律后果,为现场的管理者敲响安全防范的警钟。随后,检察官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明确老师需报告的具体情形,列举两起因未落实报告义务被追责的典型案例,强调“瞒报漏报要担责”的制度刚性。同时,检察官重申入职查询制度适用范围、操作要求等,强调须严把人员“入口关”,从源头阻断风险。针对如何加强安全管理,检察官给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健全长效防控机制、严守职业行为规范、识别“沉默求救”信号、用好分级干预机制等多方面的指导。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抓保护先抓管理者,这堂“必修课”只是起点。该院将持续深化检教协作,发挥法治副校长纽带作用,联动各方守护童心、照亮前路。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