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7个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惩治非法采矿犯罪、补植复绿促生态修复、噪声污染纠纷、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多个方面,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规则引领,增强社会公众环保观念和法治意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报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
主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Copyright © 2009 www.mei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有奖纠错:0753-2278888 报纸征订:0753-2267888 报纸广告:0753-2263888 网站热线:0753-2277999
梅州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粤ICP备09216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