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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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民生
2026年8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州中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公众环保观念和法治意识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7个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惩治非法采矿犯罪、补植复绿促生态修复、噪声污染纠纷、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多个方面,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规则引领,增强社会公众环保观念和法治意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报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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