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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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泉乡
2026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作下记号 以此回望
——评罗琼散文集《记号》

●蔡华建

曾经,我像一股水流,淌进粤东北的群山,被丰顺的山峰掬捧着,沉入热汤,感受着丰顺的温暖。

丰顺有历史厚重感和乡土根脉,丰顺的潮客人远走他乡“过番”的故事,或扎根乡土舞起的“火烧龙”,都期待着被文字记录、被赋形。罗琼承担了这样的天赋之责,她用散文集《记号》为丰顺立传,让这片土地上的文化与情感得以被看见、被传承。

一、以物观心:

器物有生命体温

散文是“及物”的,最见心性,也最容易体现出个人与世界的相处方式。散文必须赤诚,写作者必须坦荡地把自己展露,让文字成为自己灵魂的底片。读罗琼的散文集《记号》,我能感受到这样的赤诚。她用文字记录丰顺风貌,为消逝的乡村风物立档,为一代人保存了童年记忆,并作描红。《记号》就是一个人与一片土地之间持续数十年的深情对谈。

“原谅我/长久以来没有仔细地看看你/我的村庄。”

这是书中题为《记号》的诗的开头——书名《记号》正是源自这首同名诗。罗琼归来了,而且回得彻底。她用双眼重新观察,并用文字把那些正在消逝的物事重新擦亮。

在当下的散文写作中,“以物观心”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美学取向——物不是背景或道具,物成为有体温、有表情、有记忆的主体。罗琼在《记号》中,对“物”凝视,以物观心,还以物动人。

《故乡的井》写道:“低矮的井沿、宽宽的井台围成一个大大的圆,故乡的父老乡亲几百年来琐碎平淡的日子就因这口井而洋溢着温情与满足。”这口井是村民喝水之源,其实也是村庄的心脏。清晨它是女人的天下,家长里短在这里“叽叽喳喳”地流转;中午,它是孩子的乐园,戏水、憋气、用喷雾器扫射,闹得鸡飞狗跳;傍晚,它属于男人,兜头淋下一桶井水的“那个爽快哟”,让劳作了一天的疲劳荡然无存;夏夜,它是归所有人的,老少咸集,有茶有古。一口井,就是一个人间。结尾:“听说村子里的那口井虽然清澈依旧,却极少人使用了……偌大的老屋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几户老人。”文章到此没有抒情,没有议论,但读者仍能读出全部。

胎记是一个人的隐私,一般人不会去写,但罗琼写了,她认为胎记是母亲留给自己身体的永恒印记,也是故乡留给自己心灵上的深深烙印。实际上就是她对“物”深情的原因。她感悟:物就是自己,就是人活过的证据。这种写法,沈从文写湘西器物、孙犁写白洋淀风物都很多。而罗琼似乎天然具备这种从大地上长出来的表达方式与叙述能力。

二、潮客交融:

文化基因入水土

丰顺人,基本都流利操持客家话、潮汕话。细究会发现,这是丰顺地处潮汕与客家交汇处的原因。罗琼生于兹,她的散文天然携带着这种文化混血的基因。她在自叙中说,这里“大部分地区客家话与潮州话同时使用,转换自然;客家围龙屋与潮汕民居四点金、下山虎等同时存在,随处可见;客家山歌与潮剧此起彼伏,遥相呼应”。这种潮客交融的独特,就让一个地理位置,决定一种语言方式,影响一种散文风格,她的散文因此有了双重文化底色。

《记号》中多处写到潮客交融的风俗。《母亲的“仙草”》中,潮汕人叫“仙草”、客家人叫“抹草”的植物,被母亲赋予了神秘的护佑功能——出远门要贴身携带,探病悼念后要用它泡水洗脸,十五岁“出花园”成人礼要用它沐浴。我在读时,无法分辨哪是客家人习俗,哪是潮汕人习俗。

但其实没有强调潮客之分,因为写习俗,最终落脚于写人。罗琼接着写道:母亲“年年种仙草,年年包仙草,我们年年收仙草”,而那些干枯的仙草“永远是母亲满满的心意”。最后写:“我很想有一天,我也认真地种上一盆仙草,在她七十大寿那天,剪上一枝最青翠最漂亮的仙草,装进红彤彤的利是袋里……让神奇的仙草保佑我们亲爱的母亲永远健康长寿。”从植物到风俗到亲情,层层递进,举重若轻。文章主题与人物,就在这种交融的习俗中有了。

罗琼在丰顺,在潮客同俗之中,显然远比外人更有优势展现活着的丰顺习俗。

三、挽歌低徊:

消逝与记忆

《记号》中每一篇作品,都有一个令人感伤的基调——“消失”。罗琼如实地记录了事物的远去,流露出怅惘,写就是唱,她唱的是挽歌!

《记忆中的叫卖声》更是直接叩击“消失”之声,响在读者脑中。邻村老红叔卖草粿,“草粿,草粿啊——”的吆喝声一响起,孩子们就兴奋地跑出门外,几毛钱换来一碗清甜顺滑的草粿。一个外乡人用单车载着豆干叫卖,“浮油豆干,薯粉豆干,凉粉豆干……”一波三折,带着戏曲的韵味。罗琼黯然写道:“而现在,听那或嘹亮悠扬,或低回婉转,或沙哑短促的叫卖声,再吃着那香甜可口、地道、充满烟火风尘气的小吃,只有在梦里了。”

在题为《记号》的诗中,她表达得更彻底与凝练了:“有朝一日/它彻底消失了/它的主人也将面目全非。”

这还是原来的木薯吗?这还是原来的叫卖声吗?这还是自己身上胎记吗?这些句子,是一个人在现时代的反问,当村庄行将消失,我还是我吗?我的故乡在哪里?木薯、叫卖声,是要保存下来的,村庄、故乡,是要留下记忆的。

四、素朴之美:

语言的诗性穿透

散文的语言,讲究优美,但更讲究质朴,在朴素中有穿透力。要提及一下《记号》的素朴之美。

书中写萤火虫:“萤火虫就是一盏活在时光中的小小的灯。”写蝉鸣与禅意:“蝉亦是禅。……静下来聆听完一段蝉唱之后,自己的心灵也跟着透明澄净起来。”写白兰花:“我会想象着一位身着碎花旗袍、手捏丝绢的江南女子,优雅动人地从古老的小巷款款而来。”这些语句,如果不仔细读,感觉只是平常文字,但平常文字把真诚表达在简洁中,实则蕴含深意,于平淡处见精神,更具穿透力,胜过锦绣铺陈。

五、回望之姿:

故乡是精神坐标

在《记号》那首诗里,人与村庄的名是记号,全书还有其他记号吗?划在墙上的刻痕,母亲的仙草,叫卖声,木薯和铜脸盆都是记号吗?自己身上的胎记是记号吗?

显然都是!因为它们于罗琼,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是生活中的事物,它们的背后,有与她相关的故事和人,有时间和情感的附着。

作家迟子建说:“故乡的情结,是每一个作家的生命起源,也是她写作的起源。”罗琼则说:“(故乡)已与我的灵魂、我的躯体、我的命运息息相关且无法剥离”。她近20岁才离开那个叫翔龙围的寨子到县城生活,两地相隔很近,往返频繁,并且“源源不断地给予我创作的灵感”。可见,那个村庄,与她紧密相关,是刀一般地在她心灵上作下记号,她也愿意留下这些记号,以此回望过去。而她更积极一些,把这些记号一个一个地捡拾,一个一个地检视,成为文字。而刻痕、仙草、叫卖声、木薯、铜脸盆和其他她写到的东西都一样,都是记号。

因此,《记号》的意义自然显现,通过写作,作者在频繁往返间,除了身体还乡,还有心灵与思想的回归,她是故乡的参与者、见证者与守护者——虽然只是以文字留住记忆,但已尽力了。

六、记号永存:

用写作抵抗遗忘

罗琼在自叙中写道:“时间就像是一个过滤器,很多当年的执着与坚持,在回忆的时候总是让人唏嘘慨叹。”罗琼没有在消逝中迷失自己,而执着与坚持辨认自己,在失去中记录下来,学会珍惜,认清自己。这正是我们应有的生存状态。她又引用伏尔泰的话:“文学就像炉中火,我们从别人那里借来火种,然后点亮自己,再去温暖他人。”她把那些记号记住,用文字表述,让它们永恒。

《记号》表现出了写作最迷人的姿态——以文字抵抗遗忘的姿态。罗琼用文字为刻痕、仙草、叫卖声、木薯、铜脸盆和其他正在消失的事物立传,文学就在身边,在这些日常事物里,在温暖的记忆中。

丰顺有温泉,有烟火气,有历史厚重感和乡土根脉,它是特别的。《记号》就是罗琼对它的“地方性叙事”。她写出了一个地方的独特气息,用一种声音让一个地方被记住,并且证明:每一个写作者,都可以成为自己故乡的史官。而那些被写下的记号,终将在时间的长河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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