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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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文化公园
2026年5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段鲜为人知的梅县更名历史

近期笔者查阅梅州市梅县相关历史资料时发现,关于20世纪80年代初梅县与县级梅州市合并后的更名历史,现有公开资料大多存在记录缺失。

我们如今能查到的公开信息,均只记载1983年6月梅县与县级梅州市合并,设立由梅县地区管辖的县级梅县市,却忽略了其中一段关键的短暂更名历程。

事实上,1983年6月梅县与县级梅州市完成合并,最初定名为梅州市,并于7月4日正式合署办公。这一更名公布后,立刻引发海内外梅县乡亲的广泛议论。大家认为,梅县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更是享誉全国、闻名海外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历经长久积淀,拥有极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海外华侨华人心中始终认同、铭记“梅县”这一故土称谓。骤然取消“梅县”之名,让其从行政区划称谓中消失,实属不妥。

为此,许多海内外乡亲向中央、省及梅县地区各级部门反映,郑重建议将新合并的“梅州市”更名为“梅县市”,兼顾梅县的历史传承与民众情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民众呼声,充分考量乡情民意与地方历史文化底蕴,故迅速做出调整。1983年9月28日,县级梅州市正式更名为梅县市,政府机关驻地设于梅城江南一路,这一称谓也一直沿用至1988年1月。 1988年1月,梅县地区撤销,改设为地级梅州市,原县级梅县市随之拆分,重新设立梅县与梅江区,这段特殊的行政区划更名历史就此落幕。而这段历时仅三个月的短暂更名细节,在多数公开资料中均无记载,但《梅县志》和《梅县民政志》等专业地方志书均有明确佐证,其中《梅县志》第11页第21行清晰记载:“6月,梅县与梅州市合并,定名梅州市,7月4日正式合署办公。9月28日改称梅县市,政府机关设梅城江南一路。”

时至今日,笔者依旧清晰记得当年因这段称谓变更引发的一桩往事。彼时一位外地文艺界学者,始终被“梅县、县级梅州市、梅县市、梅县地区”这一系列称谓绕得晕头转向,用客家话调侃这些名称是“胡鳅捞滑哥”“捞里七八甲”(以上两句客家话,意为把什么东西都混在一起,分不清楚),始终难以厘清。1983年底,他还特意致电向笔者求证一件事(我当时在梅县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他提到,1983年初筹备首届中秋山歌节时,主办方是梅县人民政府;等到7月发出活动邀请函时,落款又变成了县级梅州市人民政府;而到中秋山歌节正式举办时,主办单位却成了梅县市人民政府。接连变更的名称,让他满心疑惑,一脸懵懂。笔者当即向他说明,1983年合并后最初设立的县级梅州市,仅存在了短短三个月,这段历史本就鲜为人知。经过一番细致讲解,他才终于理清这段特殊的更名脉络,解开了心中疑惑。

以上是笔者基于亲身经历整理的历史记述,由于时间久远,细节或有偏差,仅希望能为相关部门、地方史志研究专家以及广大市民,还原这段被遗忘的地方行政区划变迁往事,补上梅县历史中这段缺失的珍贵记录。

(刘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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