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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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县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再次通告
13日启用畲江圩镇监控设备

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梅县公安宣)近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梅县区畲江镇圩镇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拥堵现象的发生,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畲江镇圩镇相关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进行取证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对设置地点及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告。

采集地点为梅县区:畲江镇圩镇相关道路(再次通告),采集违法行为(代码)为违法停车(1039),采集方式为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

该设备将于2026年4月13日起启用,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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