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叔年
一直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部署工作或制定各种方案过程中,“征求意见”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规定动作。征求意见是进行民主决策的好方法,可以开门纳谏、进一步完善决策方案,确实很有必要。但事实上,能够真正征求到意见建议的少之又少,有时甚至出现“无任何意见建议”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征求意见的方式单一。例如,仅靠书面反馈,而不采用其他如在线问卷、电话访谈等方式,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形式主义,有百害而无一益。这可能限制了被征集单位的积极性和多样性。二是“针对性”不强,忽视细节和基层需求。在工作执行过程中,结合单位实际不够,可能会忽略细节的重要性以及基层的实际需求,导致征求意见的范围不清晰,无法全面获取各方意见。三是缺乏对征求意见后续处理的跟踪和反馈。意见整合后的落地效果不佳,未能有效传达给意见提出者,影响了他们对未来反馈活动的参与意愿。
如何更好地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好党政机关良好形象,让征求意见真正发挥作用,服务好社会,服务好百姓?笔者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要克服“应付性”。不能仅仅停留在书面函复,更不可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甚至看都不看就直接回复“无意见”。可以采用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征集意见。被征集单位反馈意见,应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研判,专门研究,提高反馈意见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要讲究“契合性”。无论是征集意见单位还是被征集单位,都应相互信任,相互配合,本着向广大同仁学习“取经”的姿态,不耻下问,虚心请教,弥补疏忽和不足,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通过多方参与,共同配合,集众家之长,使方案的质量更高、更完善。
再者,要注重“实用性”。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立足“实用”,通过对收集意见反复甄别,去“虚”取“实”,不再为机械完成任务而流于形式,梳理出真正管用而且操作性强的意见,提高工作成效。
(作者单位:梅州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