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866件,同比上升3.96%,6件案件被评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15个集体和个人获上级表彰。
坚持为大局服务
展现检察之为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履职尽责,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5件211人,提起公诉342件527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风险矛盾源头防控,做好案件研判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化解处置矛盾风险,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二是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依法规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同比上升76.92%。落实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12条措施”,做实丰顺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点工作,组织检察官定期走访企业,第一时间第一视角掌握企业的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依法护航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化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出台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9条措施’”。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协助乡镇化解土地、劳资、相邻权等纠纷案件12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水环境、林业资源保护。通过办理非法倾倒有毒有害危险物质、非法采矿污染饮用水源等典型案件,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绿水青山。
坚持为人民司法
守护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履职,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是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下访制度,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把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受理各类信访61件,接待群众来访40批46人,通过办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57件。深入乡村召开“围屋听证”4场,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
二是深化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各镇综治中心常态化对接协作、检察官挂钩联系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分片式协作、“四大检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协作等机制,制定19项具体措施,在有关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律工作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为行业治理开出检察良方,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三是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0件38人,对性侵儿童案顶格提出量刑建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0人。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开展帮教活动139人次、未成年人“围屋家访”21人,助迷途少年回归正道。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31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严格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20人次,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7人。2件涉未成年人案例入选市检察院典型案例。
坚持为法治担当
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立得对不对、抓得该不该、判得公不公、执行得严不严”等问题的监督,监督立案1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34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9件次。1件立案监督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全省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审判不规范行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专项活动,纠正漏管2件3人,提出监外执行监督意见3件。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对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专项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6件,有力维护“高墙内外”公平正义。
二是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持续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大涉民间借贷纠纷、劳动报酬纠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办理侵害企业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2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并改判,让打“假官司”的人吃上“真官司”,维护诚实信用的社会体系。
三是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21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如督促相关部门改造某小学正门口的供电高压变压箱,保障师生和家长的出入安全;开展“涉侨保护”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侨捐项目,维护华侨权益等。1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坚持严的主基调
夯实发展根基
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韧劲抓实抓紧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不断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实施党建赋能“书记领航项目”,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作品荣获梅州市第四届党建工作创新大赛优秀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英模精神,1名干警在梅州市“平安卫士”风采大赛中荣获二等奖,1名干警获评“梅州市三八红旗手”,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业务尖子,1篇论文被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奖,1名干警书法作品被省检察院专刊选登,3篇论文被市院评为二等奖,篮球队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梅检杯”篮球比赛荣获冠军,队伍充满生机活力。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严从实做好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整改完成率100%。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59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书13份,促进队伍纪律作风有效转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主动填报46件,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三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措并举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86场,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开展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用心架起检察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桥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丰顺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丰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丰顺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