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捷源
我正想离开,他叫住我,从桌上的钱盒里抽出一张1元钱纸币,双手捏住两边,恭敬地还给我。
他是梅县人,瘦高个,50多岁,客家话、普通话、潮汕话、广州话都说得很流利;她是湖南人,整日笑眯眯的。夫妻俩经营着一间小杂货店。
他俩的小店开在闹市区的拐角处,那边并排着好几间商店,有卖奶茶的,有卖熟肉的,他俩卖的是糖烟酒、饮料及日常用品。闹市里,车水马龙,人头攒动,人声喧哗,而他俩的小店,实在不起眼。
经常路过小店,看见不少人在他俩的店里买东西。夫妻俩热情,常有人在店里喝茶、聊天。
这天上午,路过小店,天气炎热,便走进去买一瓶百事可乐。夫妻俩不在,店里有位老者从货架上拿出一瓶百事可乐,递过来。
“多少钱?”我问。
“4元。”老者伸出四根手指。
递给他4元钱,我走出小店。
下午,我又去他的店里买酱油,顺便再买一瓶百事可乐。
指着上午买的相同的瓶装百事可乐,我说:“就买那一瓶4元的。”
“一瓶3元,没卖过4元哟。”他解释着。
“上午买一瓶是4元。”我随口一说,“有个老人收了4元。”
我付给他3元钱,正想离开,他叫住我,从桌上的钱盒里抽出一张1元钱纸币,双手捏住两边,恭敬地还给我:“我不在,不好意思,多收了你1元钱。”
“就1元钱,不必如此较真。”我并不在乎。
她指着他,用普通话调侃道:“他是靠1元钱起家的。”
我好奇,便与他用客家话攀谈起来。
他给我讲起他的少年往事——
读初中时,家里穷,15岁便跟村中的大人去挑货。每逢周六、周日,要到圩镇的供销社挑回货物给村里的供销店,100斤可挣2元“脚钱”。到圩镇的供销社,要走10多公里山路,有陡坡,有平地,来回一趟要一整天。他气力小,只能挑几十斤的货物,一天只能挣个1元或几角钱。有一次,挑的是两小筐菜脯。过完秤,刚好50斤,挑回村供销店可挣得1元钱。正是农历五月,阳光晒得地皮发烫。赤着脚,走上一段陡坡。脚在打颤,腰酸肩疼,便在陡坡的转弯处放下担子歇歇脚。这转弯处,有一汪清泉。他用巴掌捧起泉水,猛地喝了几大口,真是透心凉。肚子饿极了,他便小心翼翼地掰开竹筐缝隙,抽出几块菜脯,在泉水里洗了洗,嚼着菜脯,喝着泉水,填充这空空的肠胃。再次启程,走走停停,左肩换右肩,右肩换左肩,深一脚浅一脚,傍晚时分,把菜脯挑到了村供销店。过秤时,售货员发现竹筐上有移动的痕迹,打开看时,发现少了几块菜脯,便认定是他偷的,硬生生地扣除了这1元钱“脚钱”。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家,他心里实在委屈。
“你当时恨那售货员吗?”
“恨,也不恨。那个年头,挣1元钱不容易,大家都难。”他笑了笑,“这以后,我就学着做豆干,卖的还是1元钱。”
她接过话茬:“靠着一个个1元钱,我俩起早摸黑,有了积蓄,便在这城市开了这间小店。”
他递给我一杯茶:“从做生意起,我俩就达成共识,凡来购物的,少了1元钱,货物照拿;多收了1元钱,无论童叟,一概想办法退还。”
她笑眯眯地:“靠着诚信,我俩经营得还不错。”
为商要诚信,为人亦然。我为这夫妻俩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