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天爱
梅州“6·16”特大暴雨造成平远县、蕉岭县、梅县区、大埔县等地受灾严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受灾群众的安危冷暖始终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专业化程度高、贴近基层等特点,在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上有着众多优势,可以在灾后重建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社会组织参与重建工作的开展。对此,结合梅州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五方面着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优势,切实参与受灾地区灾后重建。
一是给予社会组织足够的空间与参与渠道。相关职能部门要鼓励扶持能够推动社会进步、满足民众需求、具备专业应急能力的社会组织,给予社会组织足够的参与空间和参与渠道,使其及时参与到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当中。比如,在此次梅州“6·16”特大暴雨灾情中,梅州市梅县区应急救援协会第一时间组织近30名队员,奔赴梅县区松源镇、松口镇等险情地区,协助当地政府部门一道抢救、转移受困群众,并为受困群众补给物资等,经过长达25个小时的紧张救援,帮助受困群众近千人等。还有梅州市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已捐款捐物超15万元,协同爱心企业捐款捐物超35万元,等等。
二是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要加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宣传与普及,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通过社会组织广泛动员会员单位、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向受灾群众提供抗洪救灾有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积极发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协同当地政府部门为需要提供心理援助的受灾群众给予精神慰藉和危机干预。与此同时,要加大对踊跃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社会组织表彰及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风气,从而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
三是与社会组织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百社联百村——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受灾乡村”等活动,在党建引领下,发挥各类型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带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爱心企业、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如专业型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特长,在卫生防疫、科普宣传、环境整治、隐患排查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乡镇做好志愿服务、宣传动员、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公益慈善机构要重点做好低保户、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的帮扶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受灾地区各类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营等。
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调整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规范性、活跃度;可通过搭建公益创投平台,设立公益创投专项基金等形式,重点资助培育和优先发展科技类、慈善帮扶类、社会公益类、基层治理类、医疗健民类、城市更新类等社会组织项目,充分利用直接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积极性,制定落实支持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实现组织化、有序化、专业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是持续健全社会组织法治保障。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社会力量的动员机制、协调机制,确保社会组织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律法规进一步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解决好志愿服务事业存在的活动不够规范、权益保障不够有力、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作者系广东新智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梅州市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