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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州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提升至I级

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6月19日11时,市政府决定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响应等级提升为I级。

记者获悉,6月15日20时至6月17日8时,我市北部出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根据《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委决定于6月17日8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6月17日10时,市减灾委将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提升为Ⅱ级响应。根据我市洪涝灾害灾情,6月19日11时,市政府决定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提升为I级响应。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救灾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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