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6月19日10时,市政府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6月16日至17日,我市梅县、平远、蕉岭、大埔、兴宁等县(市、区)受强降雨影响,大部分镇村受灾严重,土壤含水量大,且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多。根据《梅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于6月19日10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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