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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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客家
2023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搭床眠

●陈胜远

笔者的家乡在平远石正镇周正村塘坝屋,屋堂住有八九户、四五十人。昔日的农家受房间和被褥、草席限制,七八岁大的小孩也与父母共床眠。家中更不可能备有客房。因此“搭床眠”便应运而生。笔者有两个姑姑都嫁至江西寻乌县岑峰乡,屋堂里,其中的四个伯母分别来自梅县梅西镇、兴宁黄槐镇。姑姑回娘家,伯母亲属来走动,或是朋友光顾,当天是不可能回家的,必须在屋堂住宿。这时,必须空出床来供客人寝息。屋堂的人就只有拼床搭床眠,这是第一种情况。其二是农家户户房间少(笔者家只有2间房屋),孩子好大了,实在不便跟家长睡在一起,只能在屋堂或邻屋搭床眠。搭床眠上至四五十岁的家庭主人,下至七八岁的小孩;平时,“东家男孩跟西家男孩搭床眠,西家女孩跟东家女孩搭床眠”也不在少数,这是“亲不亲故乡人,甜不甜家乡水”的真实写照。第三是读书搭(共)床眠,一个人带棉被,另一个人带席子与禾秆,学校提供铺板。笔者读石正中学初中与王某松共床眠,读平远中学高一上学期(下学期后调回石正中学至毕业)与凌某华共床眠。

1960至1970年间,笔者经历两次较长时间搭床眠。第一次是1964年冬,国营平远上丰煤矿要在我家后面的石子硬山新建一个煤窑工作面(井),煤窑工作面(井)离我家2公里左右。上丰煤矿派该矿工人张师傅(梅县丙村人)和父亲两人前来开疆拓土,山上未有住房前的一个月,理所当然张师傅只能住在我家,笔者与二弟两人的住房空出来给张师傅住,我们兄弟俩搭床眠。

第二次是1970年,平远县委派工作队下乡,到农村开展“斗、批、改运动”。上级派来杨某伟(女、大学生、梅县人)、潘某某(大学生、广州人)、黎某生、易某凤(女)等四位同志进驻笔者所在的200多人的生产队。工作队队员入乡随俗,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时称“三同户”。此时,生产队队长和大队党支部何书记苦口相劝我母亲,从政治角度考量,无论如何要接受一位同志的吃住事宜,母亲满腹狐疑。父亲从工厂回来知道此事后,深知生产队、大队干部的艰辛不易,其顾大局,识大体,乐于接受做黎同志的“三同户”。这样,我与二弟两人长时间在屋堂或邻屋搭床眠。遥想当年,在物质匮乏时期,梅州农村搭床眠的现象比比皆是。

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了生活大改变,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儿女两三岁,最多四五岁,家里就会千方百计地哄她们与父母分床睡,真是天壤之别。现在,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家住房条件改善,被褥、床单有余,房间装空调,与此同时,备有客人专用被褥。如果来客多,就会把他们领进宾馆、旅社住宿,再也不用搭床眠了。搭床眠终于走到了岁月的尽头。放下过去,重拾荣光,满怀信心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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