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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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民生一线
2023年10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办理指南

本报讯 (记者林德培)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于日前制定发布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指南明确,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封存半年以上,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账户未进入冻结、黑名单等状态,符合以上条件方可申请提取。提取时可一次性全额销户。

根据指南,提取程序分为网上办理和前台办理两种方式。如果选择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或“粤省事”申请办理→系统自动审批→资金到账。如果选择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有需要的申请人,可在法定工作日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等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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