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邑风光·秀美兴宁”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开始啦!
神山苍苍,宁水泱泱;齐昌大地,锦绣未央。兴宁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区,是梅州市下辖的县级市,古称“齐昌府”“齐昌县”,拥有“中国围龙屋之乡”“中国花灯之乡”“中国南方版画之乡”“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等众多“光环”加身,大好河山,风光无限,目光所及之处皆可成景。作为一座兴旺安宁的美丽城市,兴宁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风土人情、优美景色尤其值得我们去挖掘和探索。现在,机会来了,你可以用手中的笔尽情抒写文旅兴宁的风光,更有机会获得千元大奖。“客邑风光·秀美兴宁”主题征文比赛活动正在进行中,热诚地期待你的参与!
征文主题:
“客邑风光·秀美兴宁”
活动规则:
1.坚持正确导向,主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通俗易懂,体裁以散文(含游记)、随笔、故事为主(原则上不接受文言文和诗歌类投稿),文字最多不超过3000字。
2.作品主题应当围绕兴宁的自然风光、景区景点、民俗风情、美丽乡村、特色美食等方面来描写。如有相关照片,可随文章一同打包投稿,每张照片需标注作者和图片简介,请勿使用网络图片投稿。未包含兴宁市文旅元素的、内容低俗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文章视为投稿无效。
3.投稿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投送,需在主题栏注明“客邑风光·秀美兴宁”征文字样,并在投稿作品结尾附注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或格式不对而影响联络的,视为投稿无效。作者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并且不得以在其他平台发表过的作品再次投稿,若出现争议,作者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征文活动面向所有文学爱好者。投稿作品经筛选将在“兴宁文旅体”微信公众号、“兴宁市作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展示,获奖作品更有机会推荐到《梅州日报·今日兴宁》刊登。
5.作品征集截止后,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与兴宁市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出奖项将于8月下旬在公众号公示。作品一旦获奖,即视为授予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作品后续的使用权。
6.此次征文比赛设立一等奖1名,获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各获奖金人民币8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各获奖金人民币5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奖10名,各获精品礼物一份及获奖证书。
截稿日期:2023年6月30日
投稿邮箱:kyfg2023@126.com
还在等什么?赶紧拿起手中的笔,抒发你对兴宁的热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