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平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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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平安之乡
2023年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轻信网店伙伴 支付宝被盗刷
大埔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近日,大埔公安湖寮派出所接到群众林女士报警称,其支付宝的钱被人盗刷了17266.79元,请求民警帮助追回被盗刷的钱。

接报后,值班民警向林女士了解了具体的情况。原来,林女士是被一起合伙开网店的苏某先后盗取了支付宝花呗、借呗、余额里的钱。群众利益无小事,值班民警立即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线索进行排查走访。在掌握了苏某的基本身份信息和住址后,2023年1月1日,湖寮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湖寮镇成功将涉嫌盗刷他人支付宝的犯罪嫌疑人苏某(男,24岁,大埔县高陂镇人)抓获。

经查,苏某常在林女士的商店购物,二人便熟络起来,林女士告诉苏某想开个网店销售田七,但因资金不足且不知如何操作,计划搁浅。由于生活开销大且没有正常的收入,苏某便开始打起了盗刷支付宝的“如意算盘”,他以帮助林女士开设网店售卖田七为由,获取了林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从2022年12月18日起,苏某在林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其开通了花呗、借呗等功能,进而连续四次盗刷了林女士支付宝里的钱,共计17266.79元。直至12月31日,林女士再次登录支付宝时才发现钱被人盗刷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盗刷他人支付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依法被大埔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网络支付虽然方便,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随意向别人透露支付宝账号和密码,有指纹密码功能的手机应开启指纹功能,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软件应单独设置密码;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李盛华 肖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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