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财经·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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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版:财经·民生一线
2022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拖欠农民工工资 企业被要求整改

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近日,梅城芹洋半岛一楼盘的承建单位因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逾百万元,被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指令书要求整改。

10月21日,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发布一则《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内容提到,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梅州百汇-嘉印首期A地块(A12-A13、A15-16、A18-A19)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拖欠在该项目务工的水电班组工人李某林等24人的工资共1123768元未付的问题,违反了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承建单位下达指令,要求限期足额支付上述24人工资。逾期未改正的,该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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