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4月5日,平远县李某在某APP上刷单,被诈骗14.34万元。
4月5日,梅县区黄某在某APP上刷单,被诈骗4486元。
4月4日,梅县区钟某称接到自称电商客服的电话,称其购买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款。钟某按照对方提示操作,被诈骗16.13万元。同日,兴宁市郭某在“闲鱼”软件上卖东西,点击进入陌生人谎称的“交易平台”链接,在输入验证码等各类信息后,被骗2万元。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千万别被高额的报酬迷惑。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扩大损失。如不幸被骗,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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