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鼓励、吸引外商投资,加快大埔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埔县特制定如下优惠投资政策:
企业所得税:按24%的税率计征。
生产性企业的增值税:有返还。
新企业产品出口:实行免抵退的办法。
投资农业的外商自产产品:可免增值税。
土地使用:优先,用地费用减免。
行政规费:实行最低标准的“下限再优惠收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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