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江婵)10月3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直有关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阙占文进行授课。据悉,阙占文主要从事生态环境法学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培训中,阙占文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的主要内容、创新发展、理解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法典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参训人员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深悟透法典规定,把法典要求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梅州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