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罗裕锋 钟杨坤)“感谢你们的协调,困扰我半年多的纠纷终于妥善解决,后续手术费用有了着落。”近日,市民杨某前往兴宁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将一面印有“真情调解化纠纷,复议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办案人员手中。
据了解,2025年9月,杨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因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杨某向兴宁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杨某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资双方民事赔偿纠纷陷入僵局。随着手术时间临近,高额医疗费用成为压在杨某身上的重担,康复治疗将面临延误。2026年1月,杨某向兴宁市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办案人员审查发现,该案属于典型的“案中案”,如果简单作出维持或撤销的书面复议决定,双方矛盾将持续拉锯,群众急难愁盼无法从根源上解决。为此,兴宁市复议机构摒弃“一裁了之”的办案思维,联动法院、人社局、司法所等多方力量,分阶段开展调解,平衡劳动者就医刚需与企业经营诉求。办案人员邀请兴宁市人社局、涉事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调解,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帮企业算清诉讼时间、经济成本、企业商誉三本“明细账”。但企业顾虑较多,调解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为强化调解权威性,兴宁市复议机构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牵头组织法官、复议工作人员、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四方联合会谈。依托司法专业力量,向企业充分释明涉诉法律风险。但因企业存在抵触情绪未能如期开展。两次线下调解受阻后,复议机构联合兴宁市人社局开展线上背对背调解,通过数十次电话、微信沟通,双方赔偿差距不断缩小,但核心诉求仍难以统一。杨某情绪一度失控,向办案人员提出终止调解、直接出具复议决定。承办人员深知一纸裁决解决不了实际困难,主动上门安抚申请人,客观分析诉讼与调解的利弊,劝导杨某继续协商。同时,办案人员持续向企业剖析涉诉带来的经营风险,企业态度逐步松动,并提出需要第三方机构见证签约。
抓住调解转机,兴宁市行政复议机构联动兴田司法所搭建基层调解平台,组建由复议、人社、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专班,组织双方在司法所开展最终协商。专班逐条磋商赔偿金额、付款时限、履约保障等细节,不断消除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企业承诺三日内足额支付赔偿款,杨某同步撤回复议申请,这起跨行政、民事领域的复杂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