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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受台风“沙德尔”影响,9月3日,我市8个县(市、区)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9月3日8时30分发布台风Ⅳ级预警。根据《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3日8时30分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于9月3日1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响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立足最不利情况,抓紧做好台风及强降雨防御各项工作。

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保持1名以上主要领导全天候在岗带班,各级各行业部门三防责任人要保持在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全部回村驻守防范。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判风险,按照职责扎实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御工作,严密防范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农田渍涝等次生灾害,防御短时大风、冰雹和局地雷电等灾害天气对城市运行、农事生产、户外及高空作业等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县(市、区)要加强实体化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避险转移“四个一律”等工作机制,提前、坚决、果断、彻底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够快速高效处置。要及时有效开展灾害救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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