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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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残联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残疾预防行动 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本报讯 (记者林仪)今年8月25日是第十个全国残疾预防日。当天,市残联开展了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市残联相关负责同志,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相关企业代表参与本次活动。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实施残疾预防行动 共建共享健康中国”为主题。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新修订的《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惠残政策以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眼健康等相关知识。活动现场发放了残疾儿童手推车20部,并为36名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同时为市民提供眼健康咨询及义诊服务。

据悉,日前《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下称《办法》)出台。根据新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康复医疗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在残疾预防及基本康复服务方面,《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部门要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兜底保障方面,《办法》明确,省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儿童、少年和成年人的康复需求,制定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并根据国家有关目录和广东省实际适时更新,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目录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残疾人原则上在户籍地申请和享受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对象扩大到持广东省居住证的残疾人。

《办法》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特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提出相关要求。《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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