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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活动首站走进梅州经开区
“法”护绿水青山 “典”亮美好生活

本报讯 (记者江婵)8月14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开展“美丽园区·绿色生产——‘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主题宣讲活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实施筑牢普法基础。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出了里程碑式的重要一步。

活动伊始,园区企业代表在签名区签下了绿色承诺,签下的名字,不仅是企业对“绿色生产”的庄严承诺,更是携手共建美丽园区的坚定决心。活动邀请广东广信君达(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繁华进行授课,系统讲解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固废管理以及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活动还设置了咨询服务、交流环节,市生态环境局、梅州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精准解答企业代表提出的排污管控、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疑问,有针对性地破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保法治难题。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是该局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活动首站,接下来普法宣讲还将走进梅州生态文明体验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等,面向市民、青少年、园区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知识,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自觉性,助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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