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莹娜
通讯员 梅江司法
走进梅江区综治中心办事大厅,调解室、接待处、咨询服务区功能分区清晰、布局规范。大厅内,工作人员在岗值守,前来咨询、申请调解、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有序办理业务,现场服务流程高效顺畅,整体呈现出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法治服务工作氛围。
今年4月,梅江区在区综治中心挂牌成立全市首个县级人民调解中心——梅江区人民调解中心,同时将区法律援助处整体迁入,通过机制创新、队伍赋能、服务融合,构建起“一站式”法治服务新高地。
破壁聚能 打造新平台
梅江区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挂牌成立,有效破解基层调解资源分散、群众多头跑腿等难题,依托人民调解“便民、快捷、零收费、不伤和气、法律效力保障”等独特优势,有效减少群众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同时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
在力量整合上,调解中心创新采用“常驻+随驻”相结合的模式,精准吸纳律师、退休法官和检察官、心理咨询师、行业专业人才、法学专家等优质社会力量,组建起一支专业化、多元化调解队伍。
在运行机制上,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建立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打通部门联动解纷通道,搭建起集纠纷受理、案件分流、专业调处、全程督导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集约化、专业化、高效化处置,全方位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牢牢守住基层平安建设“第一道防线”。
淬炼队伍 培育主力军
5月28日,由梅江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联合主办的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举行。此次培训重点围绕调解中心的日常运作机制、案件受理分流流程、调解文书规范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同时结合损害赔偿、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等高频类型的真实案例,分享调解实践经验,开展案例解析专题授课。
作为调解中心成立后的首场培训,此次培训明确了调解中心运行机制和职责定位,提升了工作人员和各行专调委会、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解员应对复杂纠纷的信心和能力。
为规范调解中心运行管理,建强“群众‘解忧人’”队伍,梅江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联建调解员培训机制。培训内容紧扣调解全流程实务、文书规范、档案管理和实战案例分析,提高调解员业务协同能力和纠纷化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层“稳定器”作用。
此外,梅江区整合培训资源,将综治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列入法治教育培训学院培训对象,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根据岗位实际和需求定制课程,持续提升法治建设队伍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法援托底 拓展服务面
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援助受理等一站式法治服务。
“过去群众有纠纷,往往要多个部门来回跑。现在在同一个大厅,既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同步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让群众更有方向、更高效地去解决问题。”梅江区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说。
梅江区法律援助处主动响应“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要求,将办公力量全部前移,整体迁入区综治中心,实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办理全流程在综治中心落地。物理空间整合后,群众“只进一扇门”即可享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调对接等多元服务,办事平均时长由原来的2小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跑动次数减少为1次,真正做到“就近办、一次办”。
进驻后,梅江区法律援助处还承担区综治中心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指导、资源支持、跟踪问效等工作,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不再“多头跑、反复跑”,矛盾纠纷实现“一站化解”,有效防止问题外溢、矛盾上行。入驻区综治中心至今,梅江区法律援助处已指导调处矛盾纠纷10件,引导法律援助42件,群众满意率100%。
梅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紧紧围绕打造“一站式”法治服务新高地目标,以调解中心试点运行为契机,探索建立“调解前置+法援托底”模式,推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让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高效化解。同时,持续优化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