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2026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州海事开出“首违不罚”单
对轻微违法行为柔性执法,免罚不免教

本报讯 (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张振伦)近日,梅州海事部门开展辖区水域巡航检查,对一艘内河货船开展燃油抽样送检,检测显示该船燃油硫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结合实际,梅州海事部门对该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

检查发现该船只存在燃油硫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后,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核实,确认该船为年内首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污染等实际危害,船方全程积极配合调查,并第一时间主动整改。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及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海事部门依法对该船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免罚不等于放任,宽松监管绝不放松普法。梅州海事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践行“免罚不免教、容错更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针对该行为,执法人员向船方送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详细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明确内河船舶燃油硫含量不得高于0.1%m/m的强制标准,结合本地船舶燃油超标处罚案例,讲解不合格燃油对大气、水环境及沿岸群众健康的危害。同时现场指导船员完善燃油采购台账,提醒选择正规供油商、留存油品检测报告,从源头杜绝油品超标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