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登
导 读
今日梅州人说起老家,常提“八乡”“客家祖地”;河源龙川佗城人说起先祖,亦指中原南渡、经赣入粤。两地的围龙屋与“四点金”四角楼虽形制微异,祭祖仪式却同用中原古礼;梅州山歌与龙川杂以客家山歌的采茶调,韵脚互通;族谱中互为“伯叔房”“表亲”者不计其数。
翻开1936年广东省政府公报第六区九县名单——梅县、兴宁、五华、平远、蕉岭、大埔、龙川、和平、连平——这9个地名并排印在泛黄的纸上,就是“河源梅州本是一家”最确凿的现代注脚。第六行政督察区存在不过十余载,却把千年梅循之缘,以现代行政建制的形式,做了最后一次郑重确认。
梅循区 拆不散的梅江与东江
近日驱车从梅城沿国道G205北上,过畲坑,入兴宁盆地,越岐岭,不过百余公里便抵龙川佗城,再折西即至河源市区。这条路上跑的是客车、运载竹木与粮油的重卡,而在百年前,这里是挑夫与骡马踩出的古道——旧称“循梅孔道”。
地理上,梅江汇入韩江入海,东江(槎江)西注珠江,看似分流;但在行政建置与族群血脉上,梅州的大部分(旧梅州、嘉应州)与河源(旧循州龙川、连平、和平)曾同隶一州,共属一区,是真正的“本是一家”。
1932年,陈济棠主政下的广东开始试行行政督察制度。至1936年6月,广东省政府依据行政院颁布的《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及本省《广东省地方自治改进大纲》,将全省划为九个行政督察区。其中第六行政督察区(俗称第六区,或梅循区),其辖境恰好覆盖了古循州(龙川、连平、和平)与古梅州(梅县、兴宁、五华、大埔、蕉岭、平远)的大部分核心地域。这在岭南政区史上,是自宋代循州撤废后,粤东北客家腹地最大规模的一次行政统合。
专员公署驻节兴宁县兴城镇(今兴宁市兴田街道),首任行政督察专员多由粤军宿将或陈济棠系干员出任,且依当时定制——督察专员兼任驻地县县长,公署与兴宁县政府合署办公,直至全面抗战爆发后,才逐步改为专员专任并兼区保安司令。
这一区划设计并非随意拼凑。当时的考量主要有三:其一,九县均为纯客家语区(除个别墟镇有少量潮汕或广府商帮),方言相通、风俗相近;其二,九县在清代分属嘉应直隶州(梅县、兴宁、五华、平远、蕉岭)与惠州府循州旧地(龙川、连平、和平),外加大埔(原隶潮州府但属客属地区),地缘上共组粤东北山区屏障;其三,抗战在即,需以一个完整的督察区统筹兵源征集、粮食统制、公路修筑与抗日动员——将嘉应与循州故地合为一区,便于统一调度东江上游与梅江流域的人力物力。
民间与地方史志中,时人亦雅称此区为梅循区或梅槎地区——“梅”指梅江流域之梅县、兴宁、五华、大埔等,“槎”取自东江别称槎江(流经龙川、河源),合称梅槎,恰可证明时人已自觉将此二域视为一体。
古循与古梅
千年之前的同框
第六行政督察区之所以能顺理成章地把今日之梅州市全境(除丰顺南部潮语区外)与河源市之龙川、连平、和平捏合为一,根子在上千年前——如前文所述,宋代循州领龙川、兴宁、长乐(五华)三县,而梅州(宋初改敬州为梅州)领程乡(今梅县核心)。循、梅毗邻而治,同属广南东路,共享闽赣移民入粤通道,在户口、社学、祭祀、民居形制上高度趋同。
南汉时更设齐昌府于兴宁枫林坪,与循州(时短时移治雷公墩,今五华华城)并立,兴宁地位一度高于循州属县。至明洪武二年废循州入惠州府,嘉应州(清雍正十一年升直隶州)与惠州府循州旧地(龙川、河源、连平、和平)长期分属不同府级政区,但民间通婚、商贸、宗族分房从未中断——今日梅州各大姓族谱中,“龙川分支”“和平房”“连平世系”俯拾即是。
正因如此,1936年将它们重新并入同一督察区,在地方看来几乎是“恢复旧制”——不过是换了个名目,把宋代循州与嘉应州故地重新打包,以共同应对抵御外敌入侵的需要。
驻节兴宁
抗战岁月中的第六区中枢
第六区专署驻兴宁,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兴宁自明代起便是粤东重要商埠,号称“小南京”,其兴宁盆地平坦开阔,商业网络辐射龙川(东连)、五华(西接)、梅县(北通)及赣南闽西,且兴宁城有较完整的城防与电报、电话设施。抗战期间,广州、潮汕相继沦陷,兴宁成为粤东未沦陷区之行政与军事枢纽,广东省政府部分机关一度迁驻兴宁或邻近之梅县、平远、龙川。
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兴宁期间,主要职能包括:
督导征兵与粮政:统筹九县抗战兵员配额(梅县、兴宁、龙川均为大县,征兵数额居全省前列)及军粮购运;
推行国民教育:督饬各县整顿县立中学、推广战时民众学校,兴宁当时创办广东省立兴宁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罗雄才任校长),吸纳区内各县学子;
维持治安与“清乡”:协调各区保安大队及地方自卫队,在梅循山区缉捕匪患、监控中共地下活动(抗战后期略有调整);
公路与驿运管理:督修兴宁—龙川—河源公路(连通韶关—韶坪线)、兴宁—梅县—大埔公路(通闽西),保障粤赣通道畅通。
值得指出的是,第六区专署虽驻兴宁,但对龙川、连平、和平三县的管理从未松懈——龙川佗城为东江上游重镇,抗战时中共后东特委及东江纵队部分力量活跃于此,国统区与游击区交错,专署多次派员赴龙川巡视、召开县政会议。这种跨越梅江—东江水系的行政管辖实践,在粤省其他督察区中颇为罕见,也从侧面印证了“梅—循(河源旧地)”一体的现实基础。
变局与分途
1949年的改组与后世演变
1949年,国民党政权在大陆全面溃退,广东省政府对督察区进行最后一次调整——将原第六行政督察区改组为第九行政督察区,辖县缩减为梅县、兴宁、五华、平远、蕉岭、大埔六县(即原嘉应州范围+大埔),专署由兴宁迁至梅城(今梅州市梅江区);原属第六区的龙川、连平、和平改隶重新调整的第二行政督察区(驻河源或惠州一带,后实际分属)。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设兴梅专区(驻梅城),辖原第九区六县;龙川、连平、和平与河源、紫金、博罗等组成东江专区(后演变为惠阳专区、河源市)。1988年撤地设市,梅州市与河源市作为地级市正式分设,行政上各归其轨。
但从宋之循梅并立,到明清至民国初期惠州分隶,再到1936年至1949年第六行政督察区统辖九县——这段历史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梅州与河源(至少龙川、连平、和平三县)在血缘、方言、民俗、建置渊源上本是一家,曾被同一个行政督察区紧紧捆绑13年之久。所谓“分家”,是20世纪晚期地级市建制细化之结果,而非历史常态。
梅江入韩,东江入珠,水路分道扬镳;但梅循同源、槎梅一家,写在志书里,刻在族谱上,也活在两地百姓口耳相传的记忆中。
【参考资料:民国《广东省政府公报》民国二十五年(1936)关于设立行政督察区之训令及第六区辖县表、清光绪《惠州府志·建置》、乾隆《嘉应州志》、兴宁县志办公室编《兴宁县志·政权建制》(199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