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晓娟
通 讯 员 市应急宣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秩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激励、震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日前,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切实以群众监督筑牢全市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案例一
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奖励3000元
2026年2月2日,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五华县棉洋镇罗城下寨村一店铺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线索后,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于2月4日联合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核查确认,五华县棉洋镇贺平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82箱。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严重扰乱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秩序。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五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店铺作出罚款2万元、没收非法烟花爆竹182箱的行政处罚,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对该有效举报群众发放举报奖励3000元。
案例二
举报异地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奖励3000元
2026年2月4日,梅州市蕉岭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蕉岭县玉君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异地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线索后,蕉岭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经现场核查确认,该零售店未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规定,超出经营许可证核定许可区域,擅自利用店铺后方饲料仓库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其中烟花165箱、爆竹139箱。超许可范围异地违规存放不具备烟花爆竹安全存放条件,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缺失,安全风险高,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蕉岭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及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违规储存乱象。根据《蕉岭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蕉岭县应急管理局对本次有效举报群众发放奖励3000元。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属于高危风险品类,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放等行为均属于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暗藏极大安全风险,时刻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梅州市将加大力度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聚焦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关键环节,紧盯乡镇偏远点位、零散小店等监管薄弱区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民监督、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安全氛围,筑牢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