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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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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十三批群众举报件

5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群众举报案件9件(来电2件,来信7件),无重点件。涉及水4件,大气1件,噪音1件,固废1件,生态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梅江区2件,梅县区1件,兴宁市2件,平远县2件,丰顺县1件,五华县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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