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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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十批群众举报件

5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群众举报案件4件(来电1件,来信3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1件,生态1件。其中,梅县区1件,兴宁市1件,五华县2件。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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