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艳良)近日,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个试点县(市)名单。其中,梅州市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上榜。
《广东省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行动方案》提出,开展第三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现57个县(市)全覆盖。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确定汕头市南澳县,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梅州市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江门市恩平市,湛江市吴川市、徐闻县,肇庆市广宁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云浮市郁南县等20个县(市)作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批试点县(市)。
《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实施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找准突破点和切入口,大胆探索实践,积极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