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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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合法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名录公布
市民和用气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查询

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5月7日,记者从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和工商业用户的用气安全与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用户从合法渠道购买燃气,严厉打击“黑气”非法经营行为,根据《梅州市2026年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将我市已取得审批许可的合法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信息予以公布。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合法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涵盖全市范围内已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管道天然气企业、瓶装液化气企业及其合法气场站、供应站点。名录主要包含:企业/站点名称、详细地址、经营范围、联系方式、许可编号。其中,合法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有12家;合法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有35家,供应站点371个。

查询方式与渠道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线上查询:广大市民和用气单位可登录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燃气官方网站,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名录。第二种是线下查阅:各县(市、区)已将名录发放至各街道(镇)、居(村)委,用户可前往就近社区(村)服务站点查阅。第三种是电话咨询:如有疑问,可拨打所属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监督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核实。

请广大用户在购买燃气时,主动核对供气单位是否在本名录内,送气工人是否为名录内企业或站点员工,切勿向无证经营、流动摊贩或“黑气”点购买燃气。

若发现疑似“黑气”窝点、非法经营或违规供气行为,鼓励拨打所属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举报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名录内各燃气经营企业须在气站、供应站点显著位置公示合法经营资质和投诉电话;送气工、安检人员入户服务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所属企业。用户有权要求其出示证件。

本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如有企业或站点新增、变更经营范围、信息更正或注销等情形,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更新名录。请用户注意关注最新信息,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供气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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