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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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2026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梅县公安通过“课堂宣讲+马路课堂”方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郭继田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梅县公安组织民警走进梅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为该校四年级师生举办了一场“法治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课堂宣讲+马路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与校园安全精准送到学生与家长手中。

当日下午3时,活动在外国语学校礼堂准时开始。交管民警结合近期涉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精心选取了多起典型事故案例,通过PPT课件、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向在场师生进行生动讲解。“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民警围绕学生日常出行中常见的电摩骑行、过马路、乘车等场景,深入剖析了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一幕幕真实的监控画面、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让在场学生深受触动,现场不时发出阵阵惊叹。

随后,扶大派出所民警围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展开宣讲。民警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遇到欺凌不要怕,要勇敢说‘不’,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民警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方式,教会学生们如何识别欺凌行为、如何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求帮助,引导同学们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残忍的施暴者。

下午放学时段,民警将课堂“搬”到校门口,针对接送学生的家长群体,开设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马路课堂”。此时正值家长接送高峰,校门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往来穿梭。民警抓住家长等候学生的间隙,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家长们重点讲解了驾驶摩电车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加装遮阳伞、不超员载人等注意事项(如图,梅县公安供图)。不少家长听后表示,今后一定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好表率。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师生及家长6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校园周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也增强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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