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军荣
“前面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骑到机动车道中间了?速度这么慢,后面的车只能跟着慢行了。”近日,市民梁先生在梅城梅松路驾车时,对眼前的一幕十分无奈。记者走访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便利市民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的同时,不按车道行驶、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频发,给城市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详见《梅州日报》4月2日4版)
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便捷的出行工具,极大便利了市民短途出行,有效打通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成为城市交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然而,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乱象却一直存在、屡禁不止,不仅扰乱城市正常的交通秩序,更直接威胁道路安全。
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乱象之所以频发,一方面与部分市民的安全意识淡薄、规则意识缺失有关。一些市民为贪图一时方便,将自身和他人安全置于脑后,心存侥幸,总以为危险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忽视了交通规则的严肃性,也低估了违规骑行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与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分平台重投放、轻管理,只追求市场覆盖率和盈利,却忽视了安全配套,比如,头盔缺失、损坏未能及时补齐,安全提醒流于形式,对违规骑行缺乏有效约束和惩戒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乱象的滋生蔓延。
共享电动自行车便捷可以共享,但危险与乱象绝对不能共享。要遏制骑行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共治合力。首先,交警部门要持续强化执法,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模式,对不按车道行驶、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形成有力震慑,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其次,运营平台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技术管控,严格落实“一车一盔”要求,及时补充、更换损坏的头盔,通过APP弹窗、语音提示等方式强化文明骑行引导,对多次违规的用户采取限流、禁用等惩戒措施;再次,每一位骑行者要树立“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行时主动佩戴头盔、不违规载人、不占道行驶,让文明骑行成为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