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曾敏)缅怀先人本是暖心之举,可野外用火一旦疏忽,就可能酿成烧毁山林、触犯法律的悲剧。近日,五华县法院审结了两起失火案,两名被告人均因过失引发山火而获刑,用惨痛教训为大家敲响防火警钟。
记者从五华县法院了解到,村民朱某携带打火机和香烛到山上拜祭时,未等香烛完全燃烧完便离开,导致燃烧的香烛点燃了山上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林地过火面积近400亩,直接经济损失超16万元。案发后,其主动赔偿并获谅解,且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量后果及情节后,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村民汤某在使用打火机燃烧坟地上的杂草和树叶时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75.82亩,损失9000余元。案发后,其积极参与灭火、赔偿损失并认罪认罚。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情节,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法官提醒,祭祀过程中的不当用火、清理坟地时的疏忽大意,都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危害公共安全。文明祭祀、安全用火,方能让追思归于宁静,让绿意长存山水。请广大群众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守住防火底线,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