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梅县公安宣)2月3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大队在梅县区城区道路新增了17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于2月9日起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
设备设置地点为梅县区广梅南路电厂大道路口、梅县区广梅南路铁炉桥路段、梅县区广梅南路扶水路路口、梅县区剑英大道公园北红绿灯路口、梅县区剑英大道葵富路路口、梅县区剑英大道明德大道红绿灯路口、梅县区宪梓南路海泰新天地红绿灯路口、梅县区宪梓南路车上路路口、梅县区沿江南路沟湖路红绿灯路口、梅县区沿江南路扶外路红绿灯路口、梅县区宪梓中路新贵街红绿灯路口、梅县区梅塘西路宪梓北路路口、梅县区梅塘西路人民南路路口、梅县区梅塘西路人民北路路口、梅县区梅塘西路巡警路路口、梅县区广梅中路德贤路路口、梅县区府前大道新城门楼路口。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是中型以上货车违反禁令;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