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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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时评
2025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接地气的普法才能深入人心

■ 朱双玲

近日,蕉岭县检察机关走进蕉城镇锡林公园开展“扬帆护童 检爱同行”普法宣传活动,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活动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小故事讲大法治”的方式,生动讲解远离“两卡”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详见《梅州日报》12月11日3版)

基层是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也是法治精神落地生根的关键场域。以往不少普法工作陷入“专业术语堆砌”的误区,生硬的条文解读、刻板的宣讲模式,让群众听得云里雾里,普法效果大打折扣。而蕉岭县检察机关的做法,找准了普法的突破口,以接地气的方式破解这一难题。他们主动将检察服务送到群众日常休闲的公园,打破了司法机关与公众之间的无形隔阂,实现从“被动办案”到“主动服务”的职能延伸。

此次普法活动的精准性,还体现在内容选择与传播方式的创新上。活动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这一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有针对性地介绍民事起诉、公益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让公众知晓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中的关键作用,实现了普法与民生关切的同频共振。同时,活动摒弃枯燥的条文灌输,采用“小故事讲大法治”的叙事方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款转化为鲜活的生活案例。这种以案释法的模式,让法律知识有了温度和场景,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接地气的普法,本质上是将法律条文“翻译”为百姓日常用语的过程。它是以民众熟悉的视角和表达方式,重新诠释法律内涵,搭建起法律与生活的沟通桥梁。蕉岭检察机关的公园普法,正是用“家常话”方式消解法律的专业壁垒,让群众在轻松的氛围中读懂法律、认可法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是民众对法律的认同与信仰。当普法工作用“家常法”,让民众不仅能听懂法律条文,更能真切感受到法律与自身生活的紧密关联。从蕉岭的公园普法,到各地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这些实践都在传递一个共识:只有用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才能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基层治理、走进群众心里,转化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动。

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全体民众的参与和践行。唯有让接地气的普法成为常态,让法治宣传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才能为构建安全、公正、和谐的法治社会筑牢群众根基,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在神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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