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法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科长王尚珍获评“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据了解,王尚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7年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始终聚焦服务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坚持从严从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法院经费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严控办公用品采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抓实消防安全、水电运行安全等法院日常工作;推动司法政务管理规范化,完善诉讼费退费、涉案财物管理、采购、公务接待等内控制度,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力保障重点专项工作,全方位做好重大庭审活动法庭装备、公务用车、伙食供应等后勤服务,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中心一基地”、党建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顺利建成,有力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良好办案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