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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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时评
2025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及游泳教育是杜绝溺水悲剧关键

■ 陈言就事

近日持续高温,梅城梅江河畔野泳现象再次“火热”上演。有热心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在梅城沿江西路的梅江河段有警示禁止游泳标识,但仍有不少市民无视警告,执意下水游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详见《梅州日报》7月3日4版)

夏日炎炎,游泳作为一项能让运动和凉爽兼得的项目,确实是消暑首选。但不管是从安全角度还是卫生角度来说,广大民众最好选择正规的场馆去游泳,不建议野泳。因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溺水堪称每年暑假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而且绝大部分溺水事故都是野泳造成的。

老人们常说,欺山莫欺水。在表面看似平静的水下,也可能危机四伏,万一遇上水藻缠身、暗流袭击,就算蛟龙也厄运难逃。俗语也说了,“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即使泳技再高超,也不能忽视潜在的危险。家长作为学生第一监护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在日常教育中尤需引导孩子做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到珍爱生命,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玩耍,自觉远离危险源。

但是驱赶夏日炎热,游泳戏水无疑又是最合适的运动,何况贪玩也是小孩子天性使然,何况家长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孩子。由此而言,一味地“堵”不是防止溺水悲剧的最佳办法,只有普及游泳教育,让每个人都会游泳了,溺水悲剧应该就几乎可以避免了。在普及游泳这方面,海南省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早在2017年9月,海南就印发《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把中小学普及游泳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各小学、中学分阶段全面普及游泳教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水库池塘河流众多、溺水事故也不少的梅州,大可学习海南的做法,因地制宜推进游泳技能教育,引导社会共同构筑防溺水安全网。

不可否认的是,游泳既可强健体魄,关键时刻更是救人本领,是非常实用的一个体育项目。6月29日,梅县区梅南镇水美村一小车坠河,车上大人小孩都不会游泳,有的在车周围漂浮着,有的爬上车顶,有的抓住岸坡探下来的树枝,但是车辆不停下沉。紧要关头,周围民众合力救援,落水人员最终有惊无险(详见《梅州日报》7月2日3版)。从报道可见,下水救人的张自文、钟亮林、潘铖等人,均会游泳。假如当时在场民众均不识水性,那几名落水者如何获救还真是个难题。

事实雄辩地证明,普及游泳才是杜绝溺水悲剧的关键。不管是从自救还是救人角度而言,掌握游泳技能都非常必要。从本质上来说,普及游泳教育是生命安全教育的一堂必修课。这着生命安全教育先手棋,我们要布好局,而且要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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