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举措内容,增加“发展促进”专章。
民用航空法颁布三十年来,我国民用航空研发制造能力不断增强,运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低空经济蓬勃发展。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加强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民用航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事业,加大民用航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民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等研发设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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