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晓洋)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等规定,为方便参保人员选择,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布了一批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此次新增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共9家,其中梅江区4家、兴宁市4家、大埔县1家,群众购药更便捷,切实提升了便利性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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