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23岁女子半年内在某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欲退款遭拒,引发关注。当事人称,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打赏金额水涨船高。有律师表示,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从事打赏的行为能力,通常不能追回。 林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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