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庆强)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等用人单位,需就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进行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逾期未办理的,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网报系统(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办理网上申报,或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柜台线下申报。政策咨询电话:228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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