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青山
除非应激反应,人们做任何事都有目的、动机。他为什么要去做?为什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都有其想法在先。这种想法就是目的、动机。
目的、动机属于思想范畴,它藏在人的心中,看不见摸不着,当事人不说出来,没人能知道。它具有主观、隐秘的特性,较难界定和判断。别人对它的说道、认定都是猜想。猜想有可能是对的,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要受人的立场、情感等因素的左右,有可能是一种主观臆断,是强加于人的,错误的成分占比较大。
与动机相对应的是效果。它摆在人们面前,是实实在在的干货,看得见摸得着,掺不得半点假,成就是成,败就是败;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具有客观性、透明性,经得起检验,易于界定和判断:药到病除,表明药有效;药到病未除,表明药无效。
通常情况下,动机与效果是对立统一的。动机是效果的行动指南,效果是动机的行动体现,是检验动机的标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心栽花花必发,无心插柳柳难阴。做出好事善事的人,必有善心和善念,恶人是做不出好事和善事的,除非他要沽名钓誉,但也不可能持久。当然好心有时也会办坏事,但无一例外都是有特殊原因的,要么是个人能力不足,要么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所以古来有识之士,都能正确认识动机与效果不可分割的关系,在看待、评价具体事物的时候,首先着眼于效果,把它当作检验动机的标尺。辩证唯物论者坦承他们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0页)。清代文人王永彬更进一步,在《围炉夜话》中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万恶淫为首,论迹莫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阐明他重行为效果,轻心迹动机的思想倾向。
然而,正因为动机具有主观、隐秘的特性,它往往成为别有用心者构陷他人最便捷廉价的手段。某些网络大V明知人家做的是好事善事,他自身就从中受益,出于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却视而不见,横挑鼻子竖挑眼,不去求证其真实与否、性质好坏、效果若何、是否利国利民,而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处心积虑地以主观否定客观,以抽象否定具象,以臆想替代真实,求全责备,攻其一点,上纲上线,无端质疑人家“动机不纯”“目的堪疑”,鼓动人们去深挖他们子虚乌有的“思想根源”“后台”“背景”,试图一棍子把他们打死。真个是,说你动机不纯就是不纯,你纵然再纯再正确也是百口莫辩,只能乖乖认错,任其宰割。而他老人家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始终稳坐道德高尚的钓鱼船。此等淫威之下,恐怕很难有人再敢仗义执言,去做揭弊的好事和善事。
其实这种栽赃手法并不新鲜,不少人都曾领教过,被罗织的罪名就叫“莫须有”。对付这种泼皮式的人物也没有别的妙法,只能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大家都来质疑他的质疑,“请君入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