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记者从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市于3月1日0时起进入2025年禁渔期,持续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了解,2025年是兴宁市辖区渡田河罗浮段、梅江河水口段、宁江河干支流实施禁渔期制度管理的第9个年头。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将集中力量,加强禁渔期间的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对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呼吁,渡田河罗浮段、梅江河水口段、宁江河是兴宁市民们共同的母亲河,大家一起携起手来,共同养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