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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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刘伟炎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曾宏为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翁俊峰的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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