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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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留住古村之“形” 守住客家之“魂”
——基于丰顺县传统古村落的调研
图为邹家围。(朱文吉 摄)
图为邹家围。(朱文吉 摄)

摘要

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是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带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调研发现,广东的传统古村落存在修缮难度大、修缮资金有限、村民参与意愿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足、遗产开发力度不够、社会资本引进缺乏等问题。对此,本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随着“百千万”工程的深入推进,镇村的发展难题逐渐凸显,其中之一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尤其是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古村落融自然山水、道德传统、民俗民风、建筑美学于一体,是历史文化和文物的重要载体,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重要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旅游等价值。这一美丽资源的活化开发与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

在住建部2023年公布的五批共计6819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中,广东省共有263个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从空间分布来看,粤东北、粤西北和以佛山为核心的中部地区传统村落数量较多,形成以梅州、佛山和清远为核心的三大高密度聚集区。清远市、河源市、佛山市和梅州市占据着数量50%以上的传统村落,其中梅州市传统村落数量最多,达到了78个,占比29.66%,而在梅州的古村落中,又以丰顺县的古村落最为典型,目前该县拥有8个中国传统古村落。调研组紧紧抓住百校联百县与丰顺县结对共建的机遇,深入丰顺县两个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古村落建桥镇建桥围和丰良镇邹家围进行调研,全面梳理传统古村落的文化内涵,分析古村落活化利用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为政府部门活化利用传统古村落,守住客家文化灵魂,带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 丰顺县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面临的现实问题

1、部分房屋破损较严重,修缮难度大

调研发现,建桥镇建桥围虽在2009年底获得500万修缮资金进行了围内外的部分修缮,但因原居民外迁、围内空置以及修缮进展缓慢而导致房屋较大面积坍塌、破损比较严重,甚至部分屋内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另外围内历史建筑众多,且风格各异,涵盖元明清三朝建筑特色,想要完全修缮建桥围使其恢复原貌,耗时耗力,难度十分大。

在走访邹家围古村落时,调研发现村落中大部分地方荒草丛生,很多建筑已经坍塌,瓦砾遍地,只剩2面围墙伫立。还有部分建筑墙面已经有裂缝,成为危楼。据介绍,邹家围最具特色的三层围龙大部分已经坍塌,还剩下破旧的一小段可以给游客了解其结构。邹家围的小部分地方在修缮时没有遵循以旧修旧的原则,而是用了水泥,破坏了文物的价值,例如小部分围墙,阜财门在抗战时期留下的弹孔都用水泥进行了“修复”。

2、财政资金有限,修缮资金不足

修缮传统古村落是一项系统又复杂的工程,必然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2009年底的500万修缮资金对于保护开发建桥围、邹家围等古村落而言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丰顺县2017年曾被评为省级重点扶贫的特困县,财政收入有限,加之丰顺县境内现有的古村落众多,难以全面覆盖,建桥围、邹家围等变成了被“忽略”的那个。另外,建桥围与邹家围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依赖财政资金,缺乏社会资本的参与并且专项融资渠道不多。

3、村民保护古村落意识薄弱,参与意愿不强

调研发现,进入21世纪后,尤其自2007年起,建桥围内原居民逐渐搬出,在围外新建民居,并在上坝构建农民街,居住条件得以较大改善。现古围空置,日渐颓废,居住人口已不足百人,围内房屋产权仍属原居民,但大部分村民认为古村落的保护应由政府出钱负责。且在以经济发展为先的观念下、村民认为对古村落进行保护是投入大产出小,因此缺乏动力。

4、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新建筑风貌与传统建筑不协调

调研发现,建桥镇政府制订了《建桥围古村落保护村规民约》,约定居民不得随意改建围内旧屋并支持原貌维修,但真正落实时并没有执行到位,仍然有居民对围内生活设施、建筑样式、围外布局等进行不适当的翻新改造甚至违建,致使建桥围原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比如某居民在西门旁边修建新式住宅,东门出入口地面铺设水泥。邹家围的特色风貌建筑基本为1层和2层结构,而村民上世纪80年代外迁后新建的房子则多为现代水泥结构,与古建筑群落的风格非常不统一。这类建筑占总建筑的51.39%,在对邹家围古建筑进行活化利用时,需要对这类新建筑进行统一的整改。

5、文化内涵挖掘不足,利用形式单一

调研发现,在文化旅游利用方面,目前建桥围和邹家围在文旅开发方面仍停留在浅层开发层面,单一地对古村落内部的历史建筑进行开放式展示,并未与古镇内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文化元素进行深入挖掘和互动融合,缺少具有高光亮点、品牌魅力的文旅产品,难以满足当地居民及外来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没有真正形成其独特的市场竞争力。其次,在研学教育利用方面,探究性、体验性研学项目类型基本为无。最后,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方面,几乎也是空白。

6、遗产开发力度不够,配套设施配备不齐

调研发现,建桥围在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方面,主要是对围内传统街巷及建筑进行开放性参观展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方面,主要是开放祠堂以展示宗族文化。但是不管是物质还是非物质遗产的开发,皆呈现开发力度不足的问题。此外,建桥村针对遗产产业化发展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与旅游基础设施等配备不齐。首先,在交通设施及服务方面,梅龙高铁建桥站就建在建桥围所在的建桥镇内,建桥围距梅揭高速公路径义出口15公里,县城汤坑37公里,梅州市区也仅60多公里,交通极度便利。在调研中了解到,到建桥围参观的游客主要来自丰顺县、梅州市及周边县城,且以自驾出游为主,这一出行方式对古村内交通道路宽度要求较高,对停车设施需求量较大。但进入古村的跨渠桥梁的桥面及古村内道路较窄,可进入性较差,古村内停车场地较少,因此在将来节假日游客稍多时会发生道路拥堵及停车位紧张的情况。其次,在参观导览设施建设方面,仅在古村入口处设置了牌坊,建桥围内无导览图,更没有电子导览设施,因此如果没有当地居民指引,进入建桥围参观很难顺利绕出。此外,建桥村内住宿、餐饮、购物等相关配套服务非常少,不足以支撑外来旅客的需求。

7、社会资本引进缺乏,利用支撑力度不足

引入社会资本,可以充分发挥其在人才、资金、技术以及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激活古村落文化资源,为文化振兴及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目前建桥围的保护开发资金基本依赖财政拨款,未见丰顺县金融系统推出类似“古村落金融贷”的融资渠道,也未见成功招商引资。调研发现,建桥围作为目前梅州地区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座保存元明清三朝建筑、潮客畲三族民系的古村落,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及保护利用价值,且地区投资政策环境良好。但是考虑到围内历史建筑众多、风格各异且破损程度较严重,对建桥围整体进行保护与开发所需投入资金数额巨大。在综合考虑消费市场、资金投入与经济收益等多种因素之后,投资者与企业皆采取谨慎及观望态度。

8、文化传播主体较少,文化价值传播不足

在实践调研中发现,丰顺县以外的旅客对建桥围、邹家围等古村落历史文化了解与参与程度并不高。关于建桥围、邹家围的信息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亲戚朋友介绍、学校或企业调研安排,或是通过优酷视频、抖音及小红书等网络渠道,其中网络信息渠道是其主要方式,说明网络信息媒介对古村历史文化及文旅形象宣传推广具有积极意义。目前,除了梅州市电视台,少数相关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极少数旅游达人、摄影爱好者和客家文化爱好者对建桥围进行关注和宣传,当地政府官网未开设专门的板块宣传推广类似建桥围、邹家围等古村落。

建桥围宣传的主体数量还是比较少,传播推广深度与力度也不足。其次,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以其用户群体大、互动性强、社交黏度高以及“草根性”等特点,已然成为当前最具传播影响力的宣传媒介。目前主要是群众自发在相关平台上发布“建桥围及其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内容为主,官方并未开设专门的公众号或者抖音号宣传。群众宣传的内容分散、定位不显,影响力有限。网络上对邹家围的宣传同样缺乏主动性和系统性,视频的播放次数不高,例如倬客行者3年前发布的视频,播放量为3.1万次;海陆游记21年发布的视频播放量为2383次。而当地媒体拍摄的宣传视频多是用客家话方言,受众面有限。仔细分析其原因,发现有宣传邹家围的博主,无论是视频博主还是软文博主,粉丝量都非常有限,例如视频博主倬客行者的粉丝量为3.6万,海陆游记的粉丝量为2629;软文博主邹记福的粉丝量为1394,黎云昆博客的访问量为190804次。

二 留住古村之“形”:丰顺县古村落活化利用的对策建议

丰顺县古村落活化利用应遵循“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以及“集中连片、共同缔造”的原则,强调在以保护为主的基础上,抢救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利用丰顺8个古村落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例如邹家围“围龙屋+四合院”的建设风格和“请年酒”的独特民俗,适度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在文化深度挖掘中减少同质化的文旅项目,结合当地人文地理和特色产业,形成保护、整治、开发的良性循环,通过古村落价值再造和文化传承,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传承的有效统一。

1、建立多方参与的古村落公共管理体制

由丰顺住建局和文旅局牵头,成立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丰顺古村落活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古村落旅游开发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丰顺古村落活化利用的整体管理和保障工作,包括制度安排、规则制定、丰顺古村落连片开发规划、规范并协调各方利益、公共资源维护、原住民利益保护以及公共设施与公益项目的开发等等。在联席会议的主导下,组建**古村落活化利用管理委员会,邀请原住民代表、村委会、镇政府以及项目开发商共同参,作为具体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项目的主要执行机构。邀请非盈利机构(私人机构、民间组织等)作为古村落活化利用项目的监督主体,主要履行对政府、企业、原住民行为的监督,以及参与古村落公共资源的保护和部分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企业(开发商)为经营主体,运用市场规则进行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各主体通过互补合作,实现古村落旅游的有效开发和管理。

2、创新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融资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于丰顺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村集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古村落保护与旅游文化产业的合作共赢提供有力支持。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和“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协同支持作用,为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直接投资、证券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协调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形成对古村落旅游文化开发的合力。设立古村落保护开发专项资金,资助古村落保护开发规划设计和修缮。按照“古村——生态——文化”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本介入。在条件成熟的古村落探索通过出让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股份、合资合作等方式融资,例如通过征收或托管方式颁发古村落经营权证,通过交易活化,激活“沉睡资产”变身带金融属性的美丽资源。也可让有一定实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通过旅游项目或买下古民居,以实现更长久的保护和稳定的收益。探索“古建筑古村落入股”模式。学习安徽西递、宏村的古村落收益分配模式以及浙江丽水模式,引导村民以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参与古村落的保护、经营和收益,实行按股份红的经营机制,使古村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得到古村落居民的支持。

3、设计兼顾各主体利益的利益分配制度

为保障古村落活化项目的顺利开展,政府和管委会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并承担一定数量的成本,吸引原住民与政府合作,实现政府、原住民和村委会的利益均衡。比如邹家围因各方利益冲突其开发被搁浅,所以丰顺县应制定兼顾各方主体利益的分配制度。一般而言,古村落的活化利用涉及到三方,村委会(代表政府)、村民和开发商。要实现原住民与古村落开发商利益的均衡,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协助村集体(包括原住民代表)与开发商协商,形成动态的收益分配机制。设计一整套的收益分配方案,合理确定收益在管委会、村集体和开发商之间的分配比例;合理设计村集体与原住民之间的收益分配方案。给予原住民项目开发和经营过程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允许村民以自家的古建筑或资金入股,提高原住民的积极性。对于没钱入股的原住民,可为其提供就业机会,保证他们也能从中获益。管委会作为沟通桥梁,应该保证原住民有畅通的途径与开发商进行对话,保证原住民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利益分配可供选择的模式有:首先确定古村落开发模式,是政府主导型(成立政府开发企业,以旅游带动整体经济,如周庄、平遥)、政府主导的项目公司模式(政企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企业进行商业化独立运营,如乌镇、南浔)还是经营权出让模式(企业买断经营、古村落经营权转让,如凤凰、宏村、和顺)。其次根据各方参与主体的出资份额确定相应的分配比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在减少各方利益冲突的同时,还能增加各方参与古村落开发的积极性。

4、设计古村落旅游连片开发模式,加强交流与宣传推广力度

丰顺县古村落要积极与拥有相同文化背景的古村落进行交流,学习已经成功的古村落发展模式,比如福建培田古村,江西上饶婺源,浙江古岩画村等。可考虑以丰顺8个传统村落为节点,因地制宜地连点串线成片,形成统一的丰顺文旅产业带。打通古村落周边的景区景点、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等资源,形成差别化、互补性的跨区域联合开发模式。信息时代下,丰顺县古村落需要打造历史文化互联网传播平台,可在抖音、小红书、微博等主流媒体上开设官方宣传账号,邀请专业运营团队进行管理。以视频及直播等形式从多角度向外界介绍建桥围传统民俗、传统技艺、传统美食、历史建筑、古村落风景、生活方式等,以优质的内容传播古村落历史文化的魅力,打造农文旅一体特色IP。还可以邀请资深旅游博主助力宣传,甚至可以模仿甘孜文旅局局长刘洪、伊犁州文旅局副局长贺娇龙等网红局长宣传自己的家乡,以此带动美丽资源变身美丽经济。

【撰稿人:黄颖,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何琳,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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